“学而”讲坛——教授系列讲座第401讲
讲座时间:2016年9月14日19:30
讲座地点:主楼A204
讲座人:杨锁强教授
讲座主题:书法鉴赏的原则、标准与方法论
主办单位: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教务处
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讲座人介绍:
杨锁强,字任之,号壬云斋主。西安交通大学书法艺术与信息技术交叉学科研究所所长,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国书法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学术委员,教育部全国艺术类优秀学位论文评审专家,教育部全国中小学书法教材审定专家,ATHENS INSTITUTE FOR EDUCATION AND RESEARCH学术委员,国际学术期刊《Asian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 Humanities》与《Athens Journal of Philosophy》编委,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主持及参与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陕西省社科基金等37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发表学术研究论文80余篇,出版专著《书道发微——杨锁强书学论集》等4部。获全国第八届书学讨论会三等奖,全国首届篆书作品展提名奖,西安交通大学艺术教学成果一等奖等各项奖励30余项。书法研究论文参加了2009年12月在希腊雅典召开的“7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istory”和2010年6月在日本大阪召开的“The Asian Conference on Arts and Humanities 2010”并做了主题发言。
讲座内容介绍:
书法鉴赏是实现书法审美价值与社会功能的重要途径。古代的书法鉴赏大多表现为文人雅士与达官贵人的个体化行为,也有鉴赏者同行小范围的交流与切磋。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但是并无大量文字记载的个体经验。且鉴赏与艺术收藏往往相结合,带有某种功利色彩。这种个体密玩式的鉴赏经验也随着鉴赏者的逝去而随之堙没了,留下的只有师带徒的不完整的经验传承;其次,中国书法的意象特征使得书法鉴赏更多地表现为意会而不是言传,语言的狭隘性与歧义性使得书法鉴赏结果的描述显得苍白而无力。再之,历代关于同一书法作品的鉴赏与品评因鉴赏者的不同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差异,这种带有极端化的个人文化立场使得书法鉴赏成为个人好恶的强加,带来了书法鉴赏莫衷一是的争议与混乱。讲座提出书法鉴赏的五大原则为书法鉴赏的客观性与主观性相统一的原则、书法鉴赏的层次性原则、书法鉴赏的创造性原则、书法鉴赏的反复性原则、书法鉴赏的系统关照原则。中国艺术的“人化”特征使得中国书法以体魄健康、心灵自由的理想人作为书法鉴赏的标准。鉴赏的方法应包含目鉴、心鉴、神鉴三个层次,与之相对应的具体方法则为目观、心悟与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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