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提升本科生培养质量和国际竞争力,根据关于印发《西安交通大学资助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西交教〔 2019〕 29 号),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选拔,现将学院近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获得资助本科生名单公示如下:
班级 姓名 学号
哲学81 郭南丁 2185021729
注:
1. 未曾受此专项资金资助赴国外交流学习的学生。
2. 未曾获得校内或国家留学基金委等其他单位的同类资助(在校期间只有一次资助资格,重复申请将按照违纪处理)。
3. 自获得专项资金资助资格之日起计算,学生在一年内未能申请或联系到国(境)外交流项目,其获得的资助资格自动失效。
4.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获得的资助资格:
(1)违反交流所在地法律或法规;
(2)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或校内其他单位的同类资助;
(3)未经批准而擅自延期;
(4)违反《西安交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活动管理的指导意见》(西交际〔 2017〕 48 号)文件相关规定。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