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学校决定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8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9月30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一)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10月1日、2日、3日、4日为法定节假日,10月5日、6日补休,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正常公休。原安排在10月5日(星期四)的课程停上,10月6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9月30日(星期六)上课(原9月30日课程停上)。请各位师生相互告知,不要出现教学事故。
三、10月1日起,学校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请遵照执行。
人文学院本科教学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