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研究生教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务 >> 正文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0-09-27  点击:[]

为做好2021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西交研〔2020〕154号)的精神,结合学院学科发展情况,经工作小组研究,制定 2021 年度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副院长、各学科点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组长:张勇

副组长:张顺

组员:马文保、卢春天、王瑶、蒋维乐、杨晓萍

二、接收条件

符合我校推免生招生章程的基本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通过面试考

核,可被招收为我校研究生:

1.所在学校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其中直博生必须来自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2.所在专业为经院学位分委员会研究认定的一流学科或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 B+以上学科,综合成绩排名前 15%;

3. 其他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或在正式刊物已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经院(部、中心)学位分委员会研究通过的优秀生源。

4.参加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20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获得优秀营员资格者可优先招收。

三、接收办法

1.接收推免生优惠政策

(1)申请本学院学科的本校推免生如已参加过夏令营面试可免面试考核,夏令营面试成绩可作为录取时的面试成绩。

(2)参加过本学院夏令营且获得“优秀营员”的学生,可免面试考核,夏令营的综合面试成绩可作为录取时的面试成绩。

(3)所有推免生均可获得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择优评定 40%为一等奖学金,

60%为二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在获得一等奖学金推免生中评选,具体名额由学校下达。

(4)根据学校文件,被我校录取的 2021年学术型硕士生,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

2.接收本校推免生办法

学院可提前录取本校推免生。本校推免生必须在“推免生预报名系”完成接收推免预报名工作(http://gmis.xjtu.edu.cn/zsbm/tmsgl)。本校推免生取得推免资格后需“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提交基本信息,缴纳报名费,上传材料,10月 12 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本校推免生2小时内优先完成报名、接收程序,需注意系统中接受面试及预录取通知的信息;否则将被取消优惠政策,与外校推免生同等考虑。

3.接收外校推免生办法

(1)按照《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2)外校推免生10月8日前仍可填写推免生预报名系统完成接收推免预报名工作(http://gmis.xjtu.edu.cn/zsbm/tmsgl)。 外校推免生取得推免资格后需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提交基本信息,缴纳报名费,上传材料,10月 12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6小时内完成报名、接收程序,需注意系统中接受面试及预录取通知的信息;否则将被取消优惠政策。

(3)已面试过的推免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不再进行面试。

四、申请、接收程序

1. 申请、接收分预报名和常规网上申请两种,鼓励采用预报名方式。

2.预报名的同学请于2019年10月8日前,登录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预报名申请经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组初审后,将在预报名系统中发送复试通知,如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或未参加复试,则视为放弃预报名。

4.通过面试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推免生待“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优先录取。

5.常规网上申请与接收于10月12日开始,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面试通知、接收和确认(参照《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西安交通大学研招网:http://yz.xjtu.edu.cn)。

五、其它事项

1. 我校将于2021年6月份向被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 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承诺不再参与就业计划,并不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3. 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在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思想政素质及品德考生不合格,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体检工作由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 如因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而被录取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6. 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若与学校规定有冲突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9- 82663705

联系人:吴老师

电邮:wuqiong7@xjtu.edu.cn (推荐方式)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0年 9 月 27 日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设计与制作:西安交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