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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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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1版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社会评价期刊目录和会议名录的公告
2013-05-15  点击:[]

西交研﹝2011﹞98号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若干规定》(西交研﹝2005﹞24号)文件精神,在2009年12月30日发布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社会评价期刊目录和会议名录》(西交研﹝2009﹞117号)和广泛听取博士生指导老师和博士研究生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最终确定了本“期刊目录和会议名录”,现予以公告。

一、“最有学术影响力的国际期刊”和“国际知名学术刊物”采取预先公布期刊目录和事后认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1)期刊目录按学科门类分列,分为:理学与工学门类、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生物学与医学门类、人文社科门类(包括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和历史学等5个学科门类),每个门类的“最有学术影响力的国际期刊”和“国际知名学术刊物”目录详见附件1-11。

(2)事后认定程序:由博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签字,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讨论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再由学位办聘请专家评估论证确定,获得认定的期刊将被添加进期刊目录。

二、“高水平国际会议”以预先公布的会议名录为准,会议名录详见附件11。会议名录按学院分列,一般仅适用于本学院博士学位论文。

三、“国际期刊”是指出版社或出版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境外、有ISSN编码、且可以检索到的正式出版物。

四、 本“期刊目录和会议名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刊发或投稿的论文,按有利于申请人的原则予以认定,以论文中注明的收稿日期为依据套用当时公布的期刊目录进行审核。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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