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学校根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已开展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工作(详情见附件),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人员范围是在编在岗并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关系人员。
请各位老师务必于3月18日前,来院办李秀利老师处进行信息核对签名,签名只限本人,不得代签。
特此通知,望大家相互转告。
院办公室
2011.3.10
附件列表:
【住房公积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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