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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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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加强纵向科研课题过程管理暂行办法
2012-04-27  点击:[]

(2007年1月19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纵向科研课题的申请、执行和结题的过程管理,贯彻国家关于纵向科研课题经费按预算制管理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题申请者应认真地研究各类科研课题的经费使用办法,实事求是地进行课题经费预算和决算。科技处设专人负责科研课题申报的预算指导、过程管理,财务处设专人负责纵向科研课题经费的核算及决算审定。

第三条 为发挥学校仪器设备、信息网络、图书资料的使用效率,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和更新换代,保障教师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公共设施上开展科学研究,学校从教师纵向科研课题的实际到款中统一收取科研支撑条件费,主要包括:仪器设备使用费、图书资料使用费、信息网络使用费等。科研支撑条件费主要用于公共平台的维护、运行与升级等支出。收取比例见表一、 表二。

表-(863、973、支撑计划等课题类)

表二(基金等课题类)

 

第四条 劳务费严格按课题预算书批准的比例和使用范围开支。研究生助研费的使用由教师根据学校研究生助研费使用的相关规定,提出每个研究生津贴标准,经学院和研究生院两级审批,直接拨入研究生个人账户。临时雇用人员的工资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用工计划及工资发放标准,科技处定期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临时雇用人员名单上报人事处,雇用人员在签订用工合同后,工资直接拨入其个人账户。课题负责人应加强对雇用人员的管理,严禁弄虚作假。

第五条 学校不定期对在研课题进行抽查,加强对纵向科研课题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对不按计划执行研究任务、违规使用经费、在雇用人员方面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校内行政处分,并上报课题主管部门,同时限制课题负责人继续申报课题。

第六条 加强纵向科研课题结题管理工作。学校预先进行科研任务完成情况的内部审核和结题经费决算表的内部审核。未完成预算下达经费的80%以上的课题,不得申请课题结题。

第七条 本办法由科技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7年元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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