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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开展第十五届教学成果奖推荐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7-05-27  点击:[]


各位老师:

为总结我校近年来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经验,激励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推进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同时为下半年推荐陕西省教学成果奖做好准备,学校决定开展西安交通大学第十五届教学成果奖推荐及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我校2012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方案(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完成时间为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二、申报条件

1.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2.国内首创,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具有重大应用推广价值的,可申请教学成果特等奖;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方面有较大突破,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具有全省应用推广价值的,可申请教学成果一等奖;达到校内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一定突破、已取得一定培养效益,具有继续推广应用价值的,可申请教学成果二等奖。

3.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4.重点奖励依托教育部及陕西省本科教学工程(或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或我校重点建设项目和教学改革项目,在我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教学研究及管理、人才培养等具有创新性、长效性和提高教学质量效果显著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成果完成人须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同时提交反映该成果的总结、概述、出版物或相关资料等佐证材料。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本或一套。

2.为争取获得省(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在组织申报教学成果时,请注意科学合理地集成教学成果;在成果推荐、申报过程中严格要求,成果必须真实有效,保证质量;申报材料务必充分翔实;支撑材料应能够充分反映成果所体现的教育理念及实践效果。对申报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每项成果的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申请二等奖,成果完成人不超过5人;申请一等奖,成果完成人不超过7人;申请特等奖,成果完成人不超过10人。以上均要求按照其完成成果贡献大小依次排序。

四、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包括成果申报、单位初评和学校评审。

请各位欲申报老师于6月21日前,提交推荐书(纸质版一式三份),附件材料(纸质版一份)到学院教务办范晓莹处,推荐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fanxiaoying@xjtu.edu.cn

、注意事项

1.往届校级教学成果奖严禁重复申报。对于已获得过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再次申报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2.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

教务处相关联系人:李柯廷

电话:82668306

附件:

1.西安交通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 西安交通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人文学院本科教学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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