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研究生教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务 >> 正文
人文学院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3-09-23  点击:[]


为做好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西交研〔2023〕131号)、《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发展情况,制定2024年招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招收工作。

学院成立其他工作组,包括:系统操作组,负责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具体操作;后勤保障组,负责相关设备保障;日常咨询组,负责做好日常咨询工作;外宣组,负责做好推免招生宣传工作。

二、招收条件

符合我校推免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基本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所在学校为“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学科

2.所在学科为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研究认定的一流学科或学科评估中排名B+以上学科,综合成绩排名前15%。

3.其他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或在正式刊物已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经院学位分委员会研究通过的优秀生源。

4.参加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23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获得优秀营员资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夏令营面试成绩可作为录取时的面试成绩。

5.其他经院学位分委员会研究通过的优秀生源。

三、招收流程

1.预报名

按照学院公布的招收2024年推免生预报名通知要求,于9月13日12点—9日22日18点期间,登录http://yzbm.xjtu.edu.cn完成预报名,我院将对2024年推免生进行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具体通知详见我校研招网及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2.正式报名

(1)正式报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2)9月26日开始,可登录系统进行注册,上传本人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及交纳报名费;

(3)9月29日0:00开始,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填写志愿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4)上传材料

个人简历;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学校或者院系教务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其他需补充的材料(科研成果);身份证和学生证扫描件。

(5)正式接收工作开始后,将完成对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的报名录取流程。

四、复试

预报名阶段已确认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不再参加复试考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录取流程即可。

其他未参加预报名的推免生,正式接收期间,亦可申报我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拟录取

我院将于“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当日12:00点开始接收工作。请所有被我院预接收的推免生在当日12:00之前填报与预接收相同的专业。我院将在学校下达的推免招生计划范围内,对所有申报我院的推免生,按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其他推免生的顺序,分批次录取,额满为止。预接收的推免生需及时关注相关通知,保持电话畅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程序,否则将被取消优惠政策。

六、录取

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并报教育部审批备案后,方可正式录取为我校2024年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七、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

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

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八、违规违纪

在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相关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将被取消学籍,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九、其他事项

1.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 2024 年全国统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2.根据学校文件,被我校录取的2024年学术学位硕士生,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照《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西交研〔2017〕93号);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培养。

3.专项计划(强基计划、辅导员、支教团等)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执行,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承诺不再列入 2024 年本科就业计划,不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招生考试。

5.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在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6.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子邮箱:wuqiong7@xjtu.edu.cn(推荐方式)

联系电话:029-82663705

监督电话:029-82664879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3年9月23日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设计与制作:西安交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