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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2018-05-22  点击:[]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培养和激励在学研究生的创新精神,鼓励研究生潜心科研,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西交研﹝201660)、《西安交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西交研〔201870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该学年获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时间为评选当年的五月至七月。具体要求、时间节点等以当年发布的评选通知为准。

第三条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遵循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名额控制在评选时间范围内授位数量的5%左右。

第四条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分类进行。

(一) 学术型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

1、选题为本学科的重要问题,有明确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具有独到的见解,研究成果突出,基础性研究有观点的创新,应用性研究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体现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体现了作者具有较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二) 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

1、选题紧密结合社会需求和发展实践,为社会实践中前沿问题,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较好的应用前景;

2、内容必须理论联系实际,能有效运用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对专业领域的实践问题进行探索,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应对策略或方法;

3、论文充分体现运用本专业领域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论文主题明确,论点清晰;论据充分、材料翔实可靠;分析综合全面,推理严密;调研、试验、设计等方法先进可行;结论准确;文字表达精练,引证规范。

第五条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流程:

1、推荐候选论文。学院参照本文件精神,根据硕士学位申请情况核算各学科名额进行推荐或学位论文作者自荐(具体名额分配方案以当年通知为准),推荐的候选人应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专家组评审。学院按照评选要求组织专家组,在规定时间、名额范围内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3、公示。学院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时将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定

4、研究生院将审定后的名单向全校公示、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公示期满无异议,即确定为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第六条 学校为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其导师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学院将在研究生人才培养奖励绩效津贴中对指导教师统筹奖励。

第七条 获评后,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获奖者发生与本奖励要求相违背的行为时,学校将撤销其荣誉、追回奖励,并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由人文学院负责解释。

人文学院

201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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