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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7-04-11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1号,以下简称《通知》)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公办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8号,见附件),现就2017年访学项目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按照《通知》规定条件每校可推荐3名项目人选,师范类院校推荐人选中要有1名学科教学论教师,报送人选须排出优先顺序。省教育厅将根据报名审核情况统筹计划名额,遴选出全省推荐名单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审批。

二、工作要求

(一)为避免浪费资助名额,请务必严格审核,确保拟推荐人选符合《通知》规定的选派条件,并提前获得接受学校导师同意录取意见(接受学校未公开导师联系方式的除外),教师最终被接受学校录取后不得拒绝注册入学。

(二)切实加强选派工作组织领导,把好质量关,公平公正地选拔推荐有较强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教学及科研能力、培养潜力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到国内重点高校进行学术访问、研修,要扎实做好选派教师后续访学过程跟踪管理与绩效考核,加大教师学成回校工作后的继续培养力度,并按要求进行访学培养效果评估总结。

(三)请各院将推荐人选有关信息填入《通知》要求的《推荐表》和《一览表》,并将电子版和纸制版按要求数量于2017413-14日工作时间内报送研究生院(邓老师,82668580 gongpai@mail.xjtu.edu.cn ),逾期不予受理。

三、关于推荐条件的补充说明

(一)所有推荐人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须满5年以上。

(二)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须首先满足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至2017930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

(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推荐人选年龄可放宽到45岁以下(截至2017930日),学位要求可放宽至学士学位。

研究生院

201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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