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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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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博士招生简章
2010-12-10  点击:[]

博 士 招 生 简 章

一、招生规模:

2011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820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其中招收少量科研或教学单位的全日制委托培养生(拟招收总计划的10%)。

二、培养年限:

三年至六年。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二)各类考生具体要求:

1.已获硕士学位。统考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其他人员报名时需已经获得硕士学位。

2.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按同等学力报考:

(1)已修完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成果(本人为前三名);

(3)报考经济类、管理类的考生,应具备高级职称及较好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管理实践水平;

3.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即学科专业代码以“1081”开头的专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拟报考专业相对应的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其他医学硕士学位获得者,并具备在市级以上医院三年以上从事报考专业的临床工作经历。

(2)获得国家颁发的报考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

四、报名时间:

普通招考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0日——2010年12月20日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的报名时间另见研究生院的通知。

五、报名手续:

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

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http://gs.xjtu.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说明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网上报名具体情况请留意交大研究生院网上的通知)。

2.现场报名

本地考生网上报名后,在报名时间内,交纳报名费后,携带以下材料,到所报考学院现场报名: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双面打印,须经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

(5)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者,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复印件;

(6)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

(7)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军官证),应届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及研究生部门开具的统考应届生证明;

(8)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9)军队在职干部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持其所在部队或上级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10)同等学力报考人员还需向学校研招办提交报考条件3中所列材料的原件及证书,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到学院办理现场报名。

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即学科专业代码以“1801”开头的专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硕士生持学校研究生部门开具报考专业的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应届生证明;往届生持所在医院人事部门出具在市级以上医院三年以上所报考专业的临床工作实践证明。

(2)国家颁发的报考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及复印件。

(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乙肝有关检测报告单。

外地考生须将报名材料(同上,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除外)于2010年12月15日前邮寄到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通讯地址见十二),材料寄出并汇出报名费一周后与所报考学院招生联系人确认报名事宜,并预约现场确认时间(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于考试前完成),否则报名视为无效。

3.缴纳报名费

六、入学考试:

2011年3月28日-4月1日期间,考生到所报学院领取准考证。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时间: 2011年4月2日—4月3日

地点:西安交通大学

科目:外国语、两门业务课,每门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具体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招生目录中的要求正确选择。

2.复试:

复试时间、要求和地点由各学院在初试时统一公布。部分学院的复试将放在学校初试分数线划定之后进行。

复试包括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知识测试以及面试等;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复试外,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报考/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分非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两类。

1.非定向研究生:档案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派遣;

2.委托培养研究生:档案保留在原单位,并由委托培养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协议,缴纳培养费用,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就业。

现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

八、相关费用:

1.住宿费

博士生住宿实行收费制,双人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人/学年),按学年收取。委托培养研究生如需住宿,须于录取时提交申请。

2.培养费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部享受奖学金,且学校免收其学费;

(2)委托培养(含本校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按委托培养协议书执行。

九、录取:根据入学考试成绩,报名材料和考生政治思想、业务表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十、入学时间:2011年9月入学。

十一、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老师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研招办

电话:(029)82665565

传真:(029)82664655

邮编710049

电子邮件信箱:yzb@mail.xjtu.edu.cn

说明:

1.考生填报信息时,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2.考生经复试录取后,报考方式及相应信息上报研招办,一律不得更改。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3.考生在招生目录指导教师栏内选择拟报考的导师,合作主导师不参与招生工作,只表明其与指导教师的合作关系。

4.指导教师招生人数含当年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人数,考生须与学院及导师本人联系确认招收公开招考人数。

5.我校每年选拔部分优秀博士生参加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6.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工程学院博士生招生继续采取申请考核制,具体办法见相关学院招生简章。

7.今年我校与中科院西安光机所继续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4名。

联合培养学科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物理学

我校参与联合培养导师名单见招生专业目录(研究方向“联合培养”后所列导师)

拟报考本次联合培养的考生,仍按照本简章的公布的流程准备报名、考试、录取等有关工作。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招收联合培养的专业及有关导师,研究方向栏必须选择为“联合培养”。

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联合培养的详细内容,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西交研2009[10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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