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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召开本学期监考培训会
2011-06-27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考风建设,严肃考纪,提升学院监考老师的大局观念、责任意识,6月24日下午,我院期末考试监考培训会在就业中心一层召开。宫辉校长助理、李建群副院长、黎荔副院长、宋永平副书记、各系部负责人及参加期末监考的教师参加了培训,并领到了由学院发放的人手一册的监考须知。黎荔副院长主持了会议。

黎荔副院长阐述了此次培训会的目的和意义,全面说明了本次期末考试的整体情况和教务处规定的监考流程,并就监考中应注意的事项、监考人员的职责、如何处理突发事件及如何收发试卷等细节问题作了详细讲解。

首先,监考是正常的教学环节,是每一位教师应尽的责任。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学院安排的监考任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安排好自己的监考,同时报院教务备案。

其次,本学期对大型考场的监考做了特殊的要求,考试门类多,班级混排,要求监考教师格外注意清点好学生人数,试卷的发放、收交要清楚,不得出现任何差错。开考前,主监考应宣布考场规则。监考教师应在每门课开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对学生按单人单桌随机排定座位。

最后,强调监考教师不得擅自延长或提前结束考试时间。要求每一位监考教师,认真核对自己的监考时间和地点,不得出现监考事故。

宫辉书记传达了学校关于此次考风考纪的会议精神,他指出,考试不仅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查和考核,也是对监考人员责任心、大局观念的考验;学院历来重视对考风考纪的要求,通过各种努力加强对监考老师的严格要求,他希望与会人员能站在大局的高度来认识此次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任务,要充分重视监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实际行动秉承我院监考工作的优良传统,高度重视、尽职尽责的完成本学期监考工作。

通过此次监考工作培训,使与会人员加深了对考风考纪的了解和认识,明确了工作职责,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与会教师表示,以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态度投入到监考工作中,以实际行动确保本学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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