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综合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范高社副教授荣获省教育厅“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
2011-01-06  点击:[]

陕西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表彰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我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所长范高社副教授荣获“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

这次表彰工作,是省教育厅对2006年以来,我省教育系统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对普法工作扎实、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先进个人近5年工作成绩的肯定。全省教育系统共有227个单位,76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高等学校系统共有12人获此殊荣,范老师是唯一一名获得此称号的大学政治理论课教师。

自“五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范高社同志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结合高校法制教学教育的实际,运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形式多样的法律教学实践活动,在帮助大学生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增强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认同感和法律尊严的责任感方面做出了突出的成绩。

附件列表:本新闻不包含附件。


上一条:实证社会科学研究所获得2013年国际社会网络分析大会主办权
下一条:哲学系陆建猷教授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作报告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设计与制作:西安交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