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科研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研究 >> 科研管理 >> 正文
关于转发国家民委办公厅开展2020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11-09  点击:[]


各位老师:

国家民委办公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奖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按一定比例设置,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设奖金。

二、申报条件

(一)调研报告。

1.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须是2020年度内完成的原创性调研成果;

3.须符合研究规范和文体规范,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等不在参评范围;

4.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等相关信息;

5.以少数民族文字报送的材料,须提交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

6.已有实际应用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

1.申报人须为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篇调研报告;

2.申报人须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同一调研报告的作者不超过5人,作者姓名、人数和排名顺序由申报人确定,以加盖公章的《申报一览表》(附件1)上所填“调研报告作者”为准,同一作者最多可在2篇调研报告上署名。

(三)申报要求。

1.学校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各高等院校的申报数量不超过15篇;

3.申报人需出具经由组织人事部门给出的政治表现鉴定意见。

三、申报材料规范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三个部分:《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附件1),《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调研报告正文。如出现申报材料内容不一致,以加盖公章的《申报一览表》(附件1)为准;评审程序启动后不接受更改更换申报材料的要求;

2.调研报告的正文须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3)提交,正文不加封皮、不设目录、标注页码、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开装订;

3.《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2)不留空白项,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装订;

4.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3份。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附件2”及调研报告正文。“附件2”的命名规范为“申报表:调研报告主标题”(例:“申报表:关于XX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正文的命名规范为“正文:调研报告主标题”(例:“正文:关于XX的调研报告”)。发送至shuting19@xjtu.edu.cn

四、其他事项

(一)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逾期不予受理。

(三)纸质版申报材料须报送至社科处。

其他相关事项由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另行通知。

学院联系人:张舒婷,电话:88967290/82667290,

E-mail:shuting19@xjtu.edu.cn

社科处联系人:李宁, 电话:82663983

人文科研   

2020年11月9日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设计与制作:西安交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