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各位教师于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3日期间上交个人2016年度科研成果,具体包括
(1)附件1:论文、著作、课题、获奖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
(2)附件2:科研成果统计表格(电子版)
请将附件1和科研成果复印件装订后(加个人封面XXX 201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交科研秘书吴琼处统计并存档
论文须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研究或咨询报告须提交采纳证明复印件;
专著须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后记复印件;
课题须提交立项证书;
获奖请提供奖项证书。
2、统计表所指的年度时间起止为自然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表中红色部分为必填项,否则无法进行科研算分,请一定填写。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wuqiong7@xjtu.edu.cn,主题为“2016科研统计+姓名”;
3、所有科研成果统计表必须由本人签名,论文、专著、教材以成果原件为准,课题以立项审批文件为准(跨年度在研项目只统计一次),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
4、所有成果等级类别的认定以本人申报成果实物为准,学院审核、全院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可进行核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问题投诉。
5、成果等级判定依据:
(1)论文类权威期刊以人文学院认定的《权威期刊目录》为准、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CSSCI)以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主页(http://cssci.nju.edu.cn/)公布的年度目录为准。
(2)专著、教材类出版单位等级划分以人文学院认定的《国家级、权威出版社目录》和《省级人民出版社、重点大学出版社目录》名单为准,请见附件。
6、本办法与人文学院教师职称评定既定数据评分标准一致。
人文科研
2016-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