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各位教师于11月25日--12月11日期间将个人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请见附件)和科研成果复印件装订后(请加个人封面XXX 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交科研秘书王瑾处统计并存档,逾期未交的自动转入下个自然年度统计
论文须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研究或咨询报告须提交采纳证明复印件;
专著须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后记复印件;
课题须提交立项证书;
获奖请提供奖项证书。
2、统计表所指的年度时间起止为自然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统计表分为论文、著作、课题及获奖四部分。科研统计表中红色部分为必填项,否则无法进行科研算分,请一定填写。电子版发送至jin-wang0102@mail.xjtu.edu.cn;
3、所有科研成果统计表必须由本人签名,论文、专著、教材以成果原件为准,课题以立项审批文件为准(跨年度在研项目只统计一次),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
4、所有成果等级类别的认定以本人申报成果实物为准,学院审核、全院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可进行核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问题投诉。
5、成果等级判定依据:
(1)论文类权威期刊以人文学院认定的《权威期刊目录》为准、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CSSCI)以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主页(http://cssci.nju.edu.cn/)公布的年度目录为准。
(2)专著、教材类出版单位等级划分以人文学院认定的《国家级、权威出版社目录》和《省级人民出版社、重点大学出版社目录》名单为准,请见附件。
6、本办法与人文学院教师职称评定既定数据评分标准一致。
人文科研
201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