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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马克思主义专项项目)的通知
2015-01-15  点击:[]

各位老师:

为了扶持和引导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竞争力,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管理规定,现将申请2015年度“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马克思主义专项项目)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基本科研业务费在研项目(不包括“新教师支持计划”)负责人不得申请;

(2)不能与2015年校级其它类基本科研业务费同时申报。

二、申报主题

今年的申报选题,根据校领导和科研院的精神,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最新发展的研究,鼓励研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尤其是习近平多次论述的治国理政的讲话精神,关于改革方法论的讲话精神,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讲话精神,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的讲话精神,关于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讲话精神,关于处理复杂国际事务的讲话精神,等等。申报者可在以上范围内根据各自学科特点设计研究题目。

三、经费额度、拨款方式与成果形式:

资助经费额度为1-2万元,设定15项,择优资助。

成果形式:学术论文(1.5万字左右),达到发表水平。

拨款方式和完成时间:立项后拨款60%20157月交初稿后,再拨剩余款额。

四、注意事项

1、以上项目类别作为第一负责人每人限报一项。其他人员不得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

2、已获得以上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至今没有申报过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或成果者不得申报;已获得以上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两次,至今没有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资助或各级成果奖励者不得申报。以上项目、成果均指第一完成人。

3、已获得过以上所有项目类别3次者不得申报。

4、违反上述规定申请者,将通报批评,并取消3年“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的申报资格。

5、全日制在读博士生也可以申报,需同个人导师或学院教师合作完成。

五、材料上报:

1、申报各类项目须按照申请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书,电子版申请书在附件下载。

2、请认真阅读并签署申报书中的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

3、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项目负责人签字;

4、请各位老师于201518日(周四)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人文科研,电子版申请书发到fanxiaoying@mail.xj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范晓莹

Email:fanxiaoying@mail.xjtu.edu.cn

电话:82664449

附件:1、马克思主义专项基本科研业务费申报书

2、基本科研业务费承诺书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上报2015年下半年及2016年拟举办的国际(海峡两岸)学术会议预报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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