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学院各位教师于12月31日之前将个人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和成果装订后(加个人封面XXX2013年科研成果统计)交科研秘书统计并存档,逾期未交的自动转入下个年度统计(专著须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论文须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及论文首页复印件;研究或咨询报告须提交采纳证明复印件;课题须提交立项证书);
2、统计表所指的年度时间起止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统计表分为论文、著作、课题及获奖四部分。2013年科研统计启用新表,统计表中红色部分为必填项,否则无法进行科研算分,请一定填写。电子版(空表可删除)发送至zhang_lizhi@mail.xjtu.edu.cn;
3、所有科研成果统计表必须由本人签名,论文、专著、教材以成果原件为准,课题以立项审批文件为准(跨年度在研项目只统计一次),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
4、所有成果等级类别的认定以本人申报,以成果实物为准,学院审核、全院公示,在科研分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可进行核查,公示期结束后概不受理问题投诉。
5、成果等级判定依据:
(1)论文类重要期刊以人文学院认定的《重要期刊目录》为准、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CSSCI)以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主页(http://cssci.nju.edu.cn/index.htm)公布的相应年度的目录为准。
(2)专著、教材类出版单位等级划分以人文学院认定的《国家级、权威出版社目录》和《省级人民出版社、重点大学出版社目录》名单为准,见附件。
6、本办法与人文学院教师职称评定既定数据评分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