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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熊伟青年学术奖的公告〔修订稿〕
2013-03-04  点击:[]

为了促进中国现象学的研究,熊伟先生及其家属、学生捐助资金设立熊伟青年学术奖。熊伟青年学术奖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由熊伟青年学术奖评审委员会负责。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中国现象学专业委员会委员担任。中国现象学专业委员会名单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召集人:陈嘉映 丁耘

受奖对象:每次申请期限到期时年龄未超过40周岁的海内外从事汉语现象学研究的硕士生、博士生、青年教师,以及业余研究者。专业委员会成员不得申请。

每两年〔逢单数年份〕颁奖一次,每次4名。

每名受奖者奖金额度〔大约〕:5000元。

鼓励奖奖金额度:2500元。

中国现象学专业委员会将推荐获奖者的论文在《现象学评论》等专辑、刊物上发表或节选发表。

评选办法:

1.申请者于申请年份5月1日以前向任一评委以电子版方式提交自己在现象学研究领域新近独立完成的汉语论文或著作,以及个人简历。该评委签署同意意见后寄发给陈嘉映、丁耘。由陈嘉映、丁耘把每一份论文、著作分发给两位委员审读打分。〔附注:下一次申请期限为2013年5月1日之前。〕

2.每份论文或著作由评委中的两位负责审读,以百分制打分。两位打分分差超过20分,将再由一位评委打分。前三名平均得分最高者获奖。第4名第5名再由一位委员打分,平均得分较高者获奖。平均分低于70分者不能获奖。

3.受奖文著在公开出版时应注明曾接受熊伟青年学术奖奖励。

4.受奖人数低于4人时,评审委员会可酌情授予参评人以鼓励奖。

发奖时间:尽量安排在当年现象学年会上举行发奖仪式,授予获奖者印有熊伟先生像的获奖证书及奖金。

第一次发奖时间:2001年十月。

熊伟青年学术奖评审委员会,二○○一年四月,二○一二年十一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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