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09、2010、2011年度获取省社科联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并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如有项目或者项目其中的主要思路等被各级政府采纳;或被各级领导批示;或被市场转化形成经济效益者。请收集齐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9月20日前一份报送科研院人文社科处,另一份报送省社科联科普部于杉处。
温馨提示:成果采纳情况将报送省级政府部门并作为省社科联各项评奖的依据,请各院及项目负责人予以重视并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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