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科研经费管理部门相关通知的要求,2012年度新教师科研支持计划基本科研业务费须在规定时间节点内用完总额的相应比例。具体要求为2012年9月30日前用完75%。请通知各位老师合理规划科研经费的支出,以免被国家收走。
人力资源部 科研院
2012年8月29日
附件列表:本新闻不包含附件。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设计与制作:西安交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