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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陕西省社科界廉政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参加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2-07-02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以来陕西省廉政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深入推动全省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心灵熏陶和精神引领作用,积极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文联、省社科联等单位联合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省纪委宣教室。

二、作品要求

1.参评作品须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创作的,且已公开出版或在中、省报刊公开发表。

2.作品内容紧扣时代主旋律,围绕反腐倡廉主题,展示党的十七大以来我省反腐倡廉建设的丰硕成果特别是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成果,反映全省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精神风貌,讴歌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先进个人的模范事迹,再现古代先贤的清廉典故,弘扬新风正气,鞭挞不正之风,主题鲜明突出,思想内容深刻,形式新颖生动,群众喜闻乐见,较好地发挥了教育人、感染人、启发人、引导人、鼓舞人的良好作用。

3.参赛作品包括反腐倡廉理论专著、理论文章等。

三、报送办法

1.请各单位按以上要求统一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科研院人文社会科学处(报送的理论研究成果,须提供发表、出版原件和稿件电子版,并提供复印件一式六份),并同时发送相应申报材料电子版。

2.报送时间:2012年7月13日。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省社科联将组织推荐社科界优秀成果参加省纪委等部门联合组织的终评。评选活动设立陕西省廉政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金,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

五、其他事项

1.所有参评作品,被视为作者同意主办单位以各种方式使用。如涉及著作权以及第三方权利等法律事项,均由作者自负。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党的十七大以来陕西省廉政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表彰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深入宣传动员,广泛征集优秀作品,按时间、按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报送参评作品。

联 系人:张力之

联系电话:82664449

电子邮箱:zhang_lizhi@mail.xjtu.edu.cn

201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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