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人文学院教师于11月25日之前将个人本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和成果原件交科研秘书统计并存档,逾期未交的自动转入下个年度统计;
2、统计表所指的年度时间起止为当年的1月1日至当年12月30日;
3、所有科研成果统计表必须由本人签名,论文、专著、教材以成果原件为准,课题以立项审批文件为准(跨年度在研项目只统计一次),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
4、所有成果等级类别的认定以本人申报,以成果实物为准,学院审核、全院公示,在科研分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可进行核查,公示期结束后概不受理问题投诉。
5、成果等级判定依据:
(1)论文类重要期刊以人文学院认定的《重要期刊目录》为准、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CSSCI)以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主页(http://cssci.nju.edu.cn/index.htm)公布的相应年度的目录为准。
(2)专著、教材类出版单位等级划分以人文学院认定的《国家级、权威出版社目录》和《省级人民出版社、重点大学出版社目录》名单为准
6、本办法与人文学院教师职称评定既定数据评分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