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西交教〔2022〕49号)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级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院将启动2024级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成立学院专业选择工作小组
组长:张顺
成员:王嘉新、卢春天、王瑶、王健、郭小弦、彭瑾、刘祥
秘书:吕雨桐
2.学院专业选择工作小组负责专业选择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坚持综合考查、尊重志趣、加强引导的原则,根据专业选择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办学实际制定具体的专业选择方案。录取原则为“专业志愿优先,遵从综合成绩”,依据专业接收计划、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进行专业选择确认。
二、专业选择范围
1.2024级在籍在校的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生均应参加专业选择。因休学等原因不在学校学习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复学后按照复学年级专业选择规则执行)。
2.2024年前入学因休学、保留学籍等原因复学后进入2024级且未选择专业的学生,参加2024级专业选择;已经确定主修专业的,不再重新选择专业。
3.2024级港澳台学生、留学生、预科转入学生,已确定主修专业,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
三、专业选择的工作程序
(一)开展专业宣传与咨询
5月底学院向学生公布经学校审定通过后的专业选择实施方案,各专业组织形式多样的专业宣传活动,让文科试验班同学充分了解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与育人特色。
咨询电话:
人文学院本科教务办:吕老师82668281/rwbkjw@xjtu.edu.cn
人文学院哲学专业:王老师15094030651/wangjian0525@xjtu.edu.cn
人文学院社会学专业:郭老师13609298073/xiaoxguo@xjtu.edu.cn
彭老师13991386288/ pengjin@mail.xjtu.edu.cn
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刘老师13119158623/lxnju2014@163.com
学校工作小组电话和邮箱(电话:82668305,邮箱:anna831@xjtu.edu.cn)
(二)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
6月5日8:00,公布接收计划,学生开始填报志愿,2023年6月13日18:00结束填报志愿。
(三)核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课程考核成绩
6月9日之前,学生在书院核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6月11日-6月12日,学生在学院核对培养方案中2024—2025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须修读课程的考核成绩。核对无误的,应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逾期未签字确认的,视为已核对无误。
(四)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90%学业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由书院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评定。智育成绩为培养方案中2024—2025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须修读课程的学分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同一课组中多修课程,按选课顺序取最早选课的课程参与计算;应修但未修的课程按零分计算;专业导论课、基础通识类核心课、基础通识类选修课不参与计算;补考或重修考试及格的成绩按“60分”计算;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含补考、重修不及格),按初次考试成绩计算。
(五)确定专业选择结果
7月11日前完成录取工作,7月11-13日对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学院将录取结果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变更学籍。
四、录取规则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遵从综合成绩”的原则,依据专业接收计划、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进行专业选择确认。
1.当第一志愿申报者少于或等于某专业的接收计划数,第一志愿申报该专业的学生被直接录取。
2.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出来后,各学院核算待录取学生的综合成绩。还有接收计划的专业在第一志愿申报的学生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剩余接收计划数。
3.第一志愿录取工作结束后,在还有接收计划的专业中启动第二志愿录取工作,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剩余接收计划数。以此类推进行第三、第四等志愿的录取,直至录取完成。
4.未填报志愿或者最后一个志愿也未被录取的,在接收计划还有余量的专业中予以调剂。
六、各专业人数分配的基本原则
1.根据学生专业选择意愿情况,向高热度专业适当倾斜
2. 以参考年各专业分配人数,以此为基础进行调整
3. 学科与专业建设与水平,向高水平专业适当倾斜
七、人文学院各专业接收计划 (123)
哲学:31 社会学:60 汉语言文学:32
八、其他事项
1.本方案内容如有与学校相关文件不符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
2.学院专业选择工作小组申诉电话和邮箱:
吕老师82668281/rwbkjw@xjtu.edu.cn
学校专业选择工作组电话和邮箱:82668305/anna831@xjtu.edu.cn
3.本方案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专业选择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25年5月23日